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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发出《关于加强广东音像城和北京音像大厦管理有关问题的函》。这一文件对加强音像批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正版、打击盗版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广东音像城是第一个被文化部授?quot;国家级音像批发市场"称号的正版音像制品批发市场,坚持经营正版是广东音像城的生命线。从1996年创建开始,在文化部、省文化厅的指导下,致力于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市场管理制度、措施,从而使广东音像城能贯彻文化部和广东省政府办城宗旨进行经营,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发挥正版音像市场的主渠道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广东音像城在文化部文件指导下,结合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认真检查、落实和加强市场管理工作,坚持把广东音像城建设成无盗版音像市场。他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全面实行音像制品入场登记制度。广东音像城是全国最早实行音像制品入场登记制度的批发市场。1997年9月至2000年11月,广东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部市场司、省文化厅相继发出《关于广东音像城销售音像制品实行"售前登记"制度的通知》、《关于在部分批发市场实行音像制品入场登记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贯彻执行音像制品售前登记制度的通知》,从而逐步确立和完善了广东音像城的售前登记制度。迄今为止,已在音像城登记上架的音像制品有3万余种。
其次,实行仓库登记备案制度。每年要求进场单位填报一次仓库、办公地点、产品包装地点登记表"。今年2月,所有正常营业的进场单位已重新填妥交回表格。这些仓库登记资料为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方便。
第三,计算机打印发货清单。广东音像城于1997年年底建成局域网,所有进场单位均可使用计算机输入发货清单,由市场管理部统一打印。1998年5月,省社管办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音像城音像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通知》。根据此文件,进场单位出售的音像制品,均必须向客户开具电脑打印发货清单,发往外地的音像制品应开具《音像制品运输传递证明》。
第四,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开业以来,省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不定期地召开进场单位法定代表人例会或其他会议,集中传达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今年,省文化厅市场处还结合年审换证,对法人代表逐个进行教育。广东音像城还配合文化部部署的每年"反盗版宣传周",邀请中国音像协会首席法律顾问等人士举办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讲座。平时注意利用计算机局域网向进场单位传递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并随时发放有关学习材料。省文化厅市场处计划于今年5月举办音像经营人员培训班,3月初,广东音像城已向场内每个单位发放两本《文化市场普法教育读本》,为开办培训班提前做准备。
第五,联合经营单位公开承诺经营正版。2000年9月,广东音像城有限公司联合151家进场单位联名发出"打击盗版、保护正版"的倡议,并把倡议书张贴在一楼大厅明显位置作为对顾客承诺,也欢迎社会监督,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
第六,经营单位与发证部门签订责任书。自广东音像城成立开始,作为一项制度,省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要求进入广东音像城的经营单位都必须签"保护知识产权责任书"。
广东音像城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正版音像批发市场,全场日销售最多达到30万盒(张)。为了保护广东音像城作为"国家级音像批发市场的声誉和品牌,需要做大最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政府有力的指导和支持,需要全体进城单位的自觉配合。广东音像城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音像主管部门领导和支持下,完善和落实政府制定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市场管理,把广东音像城建设成"无盗版市场"。
(中国文化报200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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